首先,来简单回顾一下当年的大学生“掏鸟窝”事件。
2014年暑期,河南大学生闫啸天和朋友,在自家门前的树上掏了几个鸟窝,并将掏到的12只小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贩卖,最后被法院判定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分别判十年六个月、十年。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很多网友都觉得这两个大学生太冤。不过最终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理由是二人在明知所掏小鸟为珍稀物种的情况下,仍旧知法犯法,将12只小鸟售卖牟利。可怜的两个尚未毕业的年轻大学生,瞬间就变成了非法偷猎者,青春年华凋零,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然而,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许多知法犯法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在编者看来,有些人的行为,比上述两个大学生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每天都在发生的非法捕捞行为,在我国就有蔓延之势,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大江还是小河,都能看到这些他们的身影。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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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反电鱼协作中心得到线索,有一富顺县男子长期在网上贩卖胭脂鱼、娃娃鱼、大雁等珍稀野生动物。为此反电鱼协作中心展开了长达近一个月的追踪调查!经过缜密的调查,女志愿者深夜孤身深入贩卖人窝点,终于找到他违法证据。但是同为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的人又将得到怎样的惩罚呢?事情快过去一个月了,我们拭目以待!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裁决!
志愿者调查始末:
近段时间,我中心了解到,一位“富顺出售河鱼”网友在富顺当地各大QQ群十分活跃,称出售种类包括、河泥鳅、肥驼、母猪壳、胭脂鱼、石扁蝠、鲟鱼、娃娃鱼、大雁等,其中还包括数种国家保护动物,上面还留有一个手机号。
陈某出售的胭脂鱼视频截图
8月本月初中心收到一位网友发来的一张照片:一条疑似中华鲟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网友称地点在富顺县城东门附近,当时路边围了一堆人在看热闹,对方称鱼是向人买的并很快就拎走了,他怀疑该鱼为国家保护动物中华鲟就拍下了这张照片。
网友提供在富顺东门出售的疑似中华鲟
志愿者很快将二者结合起来,由负责人朱凯牵头成立了一个特别行动队负责相关证据收集。
接下来,其中一名志愿者成功添加“富顺出售河鱼”为好友,8月上旬情况出现,对方群发一段约十秒钟视频称“有两个这种东西哦,要的给我打电话哦”,画面中充氧池内夹杂在一群小鱼中间,有两条带条纹、体型较大鱼类。
私聊中,对方明确表示为胭脂鱼,称两条鱼体重在一斤上下,是在沱江富顺黄泥滩段打上来的,其父亲是渔民负责打鱼,自己专门负责卖鱼。
为了挽救这两条即将被送上餐桌的珍稀鱼类,志愿者提出购买意向,双方约定第二天交易。但到了第二天对方发来消息称两条鱼被别人提前买走了,随即又提供了一条线索,一位渔民手上还有一条胭脂鱼,体型更大约两斤上下,当志愿者进一步跟进时,对方再次回复那条胭脂鱼鱼死了。
尽管“生意”没做成但双方联系因此变得频繁,对方告诉志愿者需要特殊鱼种得提前预定,并向其先后提供了五百块钱一斤的河泥鳅,以及疑似同属国家保护动物的花鳗鲡图片,询问是否购买还称自己之前成功卖出过一条中华鲟。
陈某提供疑似保护动物花鳗鲡
8月22日志愿者再次接到“富顺出售河鱼”消息,一条一斤多重胭脂鱼,价格为三百块钱每斤。
晚上8点为了避免引起对方警觉,一名女志愿者主动提出出面和对方取得联系,以买鱼为名碰头,见面地点为县城沙湾码头,周围没有路灯漆黑一片,但她仍决定孤身前往。在码头附近志愿者终于见到了青年男子提着一条身上有条纹疑似胭脂鱼,在完成拍摄取证后以“颜色不够红,码不实在,毕竟好几大百”怀疑不是野生鱼为借口放弃了购买。
志愿者随即向富顺县渔政部门进行举报,双方经简单商议后于当晚十时许一行人来到沙湾码头,决定从停在码头上的渔船着手“先找鱼”。
由于头一天天降暴雨岸边变得十分泥泞,志愿者和执法人员将停在码头附近的渔船都检查个遍之后,仍然没有发现胭脂鱼踪影。随后执法人员重点对陈某父亲渔船进行检查,水仓里只有几条翘嘴和一些小体型石扁蝠,没有胭脂鱼踪影,行动一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
当晚检查没有结果后,志愿者感到其中有些蹊跷,随后分别向富顺县渔政、自贡市农业局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反复确认现场情况经过,在富顺县渔政局相关领导的直接督办下,8月23日上午10时许,志愿者接到富顺渔政部门打来的电话,称那条胭脂鱼找到了。
当天中午,志愿者来到沙湾码头,在停在码头上一条渔船的水仓里见到了那条胭脂鱼,并见证了这条鱼放归沱江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