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重拳、刚性执法。大力推广“执法检查+监督抽检”执法模式,渔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全程参与监督抽样过程,探索养殖用药快速检测机制,着力补齐例行风险监测后再监督抽检时间久的短板。按照“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全市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检65批次,并对前期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和高风险品种的重点养殖场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养殖场严厉处置。今年1月27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乐清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前期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不合格的6家养殖场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养殖户在监督抽检结果出具前,暂停销售水产品并予以立案查处。
密切协作、行刑衔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加强行刑衔接,出台《市公安局食药环知侦查支队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全面加强执法协作备忘录》,针对性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现场检查取证、渔业案件移送等相关机制。比如对当事人谈话明知性的要求达成共识,在渔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明知故意性,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掌握时,可通过与公安部门的先期沟通、提前介入,防止证据销毁。对证实故意使用禁用药物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频宣教、走场串户。将法律宣讲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加强对养殖场、养殖户宣传教育,宣传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1年1号、2号》合法用药,提高养殖户合法用药的政策知晓率,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58份。乐清市结合滩涂养殖特点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及法律法规培训,发放养殖手册、养殖用药宣传资料。